发生劳动争议后,申请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调解,是1种可以知足劳动者小纠纷不翻脸得有效解决途径。
这种调解在企业内部入行,用人单位在感情上也易于接受。
因而解决题目彼此也轻易辑穆相处。
企业调解委员会受理当事人调解申请后,会及时指派调解员对争议事项入行全面调查核实,并做好调查笔录;然后,调解委员会主任会主持召开有争议双方当事人参加得调解会议;对简朴得争议,调解委员会1般会指定 1-2 名调解员入行调解。
调解委员会在充分听取争议双方当事人陈述,查明事实得基础上,依法公正调解。
调解遵循当事人双方自愿得原则,对任何1方不得强迫,在法律合用上1律同等。
调解达成协议得,调解委员会将制作调解协议书,双方当事人应在调解协议书上签字,调解委员署名并加盖调解委员会印章,分发当事人。
双方当事人达成得调解受法律保护,双方应严格履行。
调解委员会对调解协议得履行入行监视。
调解不成得,调解委员会出具调解证实书,注明调解不成得原因和日期。
企业调解不是劳动争议处理得必要程序,但选择此程序对当事人有利无弊,若经企业调解委员会调解不成,劳动争议当事人依旧可以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,而调解委员会得调解时间会从申请仲裁得期限中扣除。